「對員工的工作表現冷嘲熱諷、同事背後說壞話⋯」職場人們過去曾經歷過職場霸凌的經驗嗎?無論是《人選之人-造浪者》張亞靜(王淨 飾)所遭遇的職場性騷擾,亦或是日前新聞鬧得沸沸揚揚的火鍋店員工遭甩巴掌事件,本篇編輯將分享「職場霸凌」的申訴管道及相關法律規範,為了避免陷入有毒職場,職場人們快繼續看下去!
#什麼是「職場霸凌」?
職場霸凌又稱為「職場暴力」,指在工作場所裡個人或團體對於同事進行不合理的霸凌行為,常見的包含肢體攻擊、語言暴力、精神攻擊以及性騷擾,職場上無論是同僚或是下屬,經常藉由權力濫用及不公平對待,進行持續性的冒犯、威脅、冷落、孤立或侮辱行為,讓被霸凌者帶來沉重的身心壓力。
#職場霸凌的法律規範
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9條規定,倘若員工遭受職場霸凌,主管機關無法對個案進行實質認定時,得要求雇主依勞工工作場所及風險特性,採取下列預防措施,包含「辨識及評估危害、適當配置作業場所、依工作適當地調整人力、建構行為規範、辦理危害預防及溝通技巧訓練、建立事件之處理程序、執行成效之評估及改善及其他攸關安全衛生事項」,若違反者經通知改善屆期未改善,雇主將處3萬至15萬元罰鍰。
#職場霸凌如何自救、蒐證?
務必留下證據!假設職場人們遇到職場霸凌時,除了向公司福委會或員工健康部門投訴,最重要地要以錄音或錄影的方式,記錄霸凌者的行為,編輯也貼心提醒取證過程需留意是否侵犯他人隱私權,避免自身觸法唷!
職場上難免會遇到「職場霸凌」事件,倘若不幸遇到,職場人們務必留下蒐證的證據,期望大家都能處在一個安全、友善的環境工作!